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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6-19

来源:中关村管委会官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7]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县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6、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报单位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

3、申报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4、各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和单位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一)申请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单位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信息"。

应于2017年结题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或"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单位还需提交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个人和单位网上填写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填写结题信息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

(二)审核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复审,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三)跟踪调查已获资助项目

已获资助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017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人员一览表》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表》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需再次申请2017年资助项目的青年骨干个人及人才工作集体项目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其他结题项目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换,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个人申报前,应先请其所在单位先行注册,并选择归口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个人所在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工作单位。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联系人:赵晓帆、王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电  话:88828909

地  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61137688-2(北大软件)

客服QQ:800048345

附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7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