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布

2021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5-17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1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2021年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分包一览表

招标编号:CEIEC-2021-ZM02-0194

分包号

分包名称

1

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2

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3

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4

智能语音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注:1、本项目共4个分包。

2分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以分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并以分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可投任一分包、多个分包或所有分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2021513日至2021524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过期不售。

()  招标文件每包6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s://www.cec-ec.com.cn。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参照首页操作指南”—“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银联支付/支付宝--网上支付--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务必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底单以分包为单位上传至对应项目的分包中。

④ 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917831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 | 13:30—17:00)。

三、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163日上午07:30-09:3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亦庄基地(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兴海一街与博兴六路交叉口北150米东门)办公楼5层多功能厅;

()      投标截止时间:20216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投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6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亦庄基地办公楼5层多功能厅(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兴海一街与博兴六路交叉口北150米东门)。

五、 投标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承担其与所有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ec-ec.com.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二)  投标人必须出具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或单独申报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中央企业全资子公司须由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或其他中央单位直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盖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

(三)  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四)  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工信部相关专项的投标人,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

(五)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六)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九)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  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

(十一) 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十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邵晔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18510298868,购买招标文件邮件:shaoye@ceiec.com.cn

  人:唐翀、宋继海、张诗洋、王潇锐

    话:131673973771381111232213811693981

电子函件:tangch@ceiec.com.cn     

  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号:346766002475